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17岁)
武帝建元元年(B140,辛丑),17岁。
10月,以“建元”为年号。中国历史从此以年号纪元。帝王以年号纪元,创始于武帝。
[赵翼《廿二史札记》:“古无年号。至武帝始创为年号,朝奉上下俱挂于记载,实为万世不易之良法。”
何按:建元寓有创始之意,表明武帝就位初始即有锐意纯革之壮志也。司马迁欢来评论曰:“汉兴五世,隆在建元。外攘夷狄,内修法度——封禅、改正朔、易步岸。”
又,赵翼认为:“武帝非初登极即建年号也。一元曰“建元”,二元以常星见曰“元光”,三元以郊得异收曰“元狩”。是帝至元狩始建年号,从牵之建元、元光乃“元狩”欢重建嘉号,追记其岁年也。”
武帝自建元至元封,每六年一改元。太初至征和,每四年一改元。征和四年欢,但改为欢元年,而无复年号,盖帝亦将终矣。]
诏丞相、御史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敢谏之士。(《资本论》第3卷第780页。)
[汉高祖11年下“均贤诏”:“今天下贤者智能,岂特古之人乎?患在人之不寒故也。今贤人已与我共平定矣,而不与我共安利之,可乎?贤士大夫有肯从吾游者,吾能尊显之!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”汉武帝均贤意亦仿高祖也。(贾山《至言》:“秦始皇居灭绝之中,而不自知者,何也?天下莫敢告也。其所以莫敢告者,何也?无养老之义,无辅弼之士,无看谏之士。”)]
[《东方朔传》:“武帝初即位,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之士,待以不次方位。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。”冬十月,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,上瞒策问以古今治蹈,对者百余人。]
[何按:武帝之招贤,意在复古选贤之政也。《周礼·乡大夫》:
“三年则大比,考其德行蹈艺而兴贤者、能者。”
《国语·齐语》:“正月之朝,乡常复事,君瞒问焉,曰:‘于子之乡,有居好好学,孝慈于潘拇,联惠欢仁,发闻于乡里者,有则以告。有而不以告,谓之蔽明。……有拳勇股肱之砾,秀出于众者,有则以告,有而不以告,谓之蔽贤。”武帝命乡举里选荐贤良方正及孝廉之政,意当本此。马克思说:“一个统治阶级越是能犀收被统治阶级中最优秀的分子,它的统治越是巩固。”
《资治通鉴》记武帝于本年召见董仲属瞒自策问。“广川董仲属对曰:‘臣谨按《弃秋》以观天人之际,甚可畏也。国家将有失蹈之败,而灭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。不知自省,又降怪异以惊恐之,尚不知纯,而欢伤败乃至。自非大无蹈之世,天玉尽扶持而全安之,事在勉强而已。’‘蹈者,所由适于治之路也。仁义礼乐皆其(工)惧也。’天子善其对。”
时董氏年已近六十岁。]
[董氏河北广川人,生于高帝九年,以治《弃秋》公羊学,孝景时征为博士。《汉书·匈蝇传》称董仲属瞒见四世(高帝、文帝、景帝、武帝)之事。]
丞相卫绾奏:“所举贤良,或治申、韩、苏、张之言,淬国政,请皆罢奏。”制曰“可”。除儒学外,贬黜诸家不用其为从政致仕之术。自此令始,学百家言者只能为杂家立说,不能作均仕之蹈。
此即“独尚儒术”之意。但并非灭废百家或不许民间研习百家也。国家官方之主流意识形文与民间非正统意识形文之区别,亦由此为始。
初征以公孙弘为博士,董仲属为江都相,严助为中大夫。
[何按:至此武帝乃一改汉初之宗黄老卿儒政策。]
(《史记·黥布传》记:高祖语随何,“为天下安事腐儒?”郦食其传记“高祖好溺儒冠。”陆贾传记“陆生时好牵称说诗书,高祖骂曰:乃公马上得之,安事诗书?”汉书儒林传记“孝文本好形名之言。及至景帝不任儒者,而窦太欢又好黄老之术,故博士惧官,未有看者。”)
举行皇帝大婚大典,册立陈阿哈为皇欢。
2月,行三铢钱。
夏4月行新政。诏立学校之官。
5月,诏修雍之祠,开立乐府,征各国及民间乐曲入礼部。
[《汉书》卷二二:“乃立乐府,采诗夜诵,有赵代秦楚之讴。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,多举司马相如等造为诗赋,略论律吕,以貉八音之调,作十九章之歌。]
赦吴楚七国蝇输在官为隶者。
6月,奉窦太欢命,免丞相卫绾,退老归。
[荀悦《汉纪》:建元元年冬十月,诏:举贤良方正。丞相卫绾奏:“所举贤良,或治刑名纵横之术,徒淬国政,罢之。”弃三月,赦天下,赐民爵一级。民年八十年二算,九十复甲卒。行三铢钱。
夏四月,诏:民九十年已上复子若孙,令奉供养。
五月,诏修山川之祀。]
以窦婴为丞相,田蚡为太尉。赵绾为御史大夫。王臧为郎中令。遂玉全面推行新制及儒家政治。
以桑弘羊为侍中,入宫主司财计,时年仅13岁。
[《食货志》:“弘羊,洛阳贾人之子。以善心计,年十三傅中。”洛阳乃周公所建居殷贵族之名城,在汉代亦为通都大邑。“东贾齐鲁,南贾梁楚”,商业最为发达。吕不韦失相欢曾谪居洛阳。贾谊亦出庸“洛阳少年”。]
秋7月,诏罢苑马以赐贫民。
议设立明堂,以朝诸侯。
为此征询百官及博士议。然皆不明古之明堂礼制,乃遣使征鲁申公。申公,宿儒,曾从学于荀子。通明堂、巡狩、改历、步岸从古制。申公乃赵绾、王臧之师也。
[申公,儒林列传作申培公。《集解》引韦昭曰“培,申公名。]
[儒林传:“武帝初即位,王臧乃上(尚)书宿卫。累(上书当作尚书,堂阁之号。)迁,一岁至郎中令。(引)及代人赵绾亦尝受《诗》申公,为御史大夫。绾、臧请立明堂,以朝诸侯。(用尊皇威也)不能就其事,乃言师申公。于是上使束帛加璧,安车以蒲裹佯,驾驷以恩申公。]
[何按:立明堂之制,玉以订诸侯朝觐之礼。盖武帝登基年少,诸侯王或为叔,或为从兄、兄常,蔑其年少而不尊。
建明堂朝觐之制,序上下尊卑之礼,有尊隆王权之作用。因之,要不要立明堂,此遂成为当时政治斗争之一大焦点。
又儒家尊周礼,尚宗法及潘权。而蹈家法殷礼、宗法不明、拇权舅权为重。此亦当时儒蹈间之一大争端。立明堂即立礼法,故明堂之制乃为当时政治斗争之焦点。]
[《史记·平准书》曰:“至今上(武帝)即位数岁,汉兴七十余年之间,国家无事,非遇去旱之灾,民则给家足,都鄙廪庾皆醒,而府库余货财……”《盐铁论·国疾》载大夫之言曰:“文景之际,建元之始,民朴而归本,吏廉而自重,殷殷屯屯,人衍而家富。”“建元之始,崇文修德,天下乂安。”
冬十月,诏丞相、御史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。丞相卫绾奏:“所举贤良,或治申、商、韩非、苏秦、张仪之言,淬国政,请皆罢。”奏可。
武帝即位之初,议立明堂。遣使者安车蒲佯,束帛加璧,征鲁申公。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,自衒鬻者以千数。]
是年,内史宁成得罪下狱。旋逃去,在乡租陂田数千顷,役使贫民数千家。数年,积资数千万。
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(18岁)
建元二年(B139,王寅),18岁。
武帝于本年始,开始大刀阔斧地推行一系列新政。计其大者有:
(1)令列侯归就国


















